工程硕士
非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 |||||||||||||||||||||||||||||||||||||||||||||||||||||||||||||||||||||||||||||||||||||||||||||||||||||||||||||||||||||||||||||||||||||||||||||||||||||||||||||||||||||||||||||||||||||||||||||||||||||||||||
发布时间:2015-01-08 来源: 阅读次数: | |||||||||||||||||||||||||||||||||||||||||||||||||||||||||||||||||||||||||||||||||||||||||||||||||||||||||||||||||||||||||||||||||||||||||||||||||||||||||||||||||||||||||||||||||||||||||||||||||||||||||||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材料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专业类别:工程硕士 类别代码:085200 专业领域:材料工程 领域代码:085204 一、培养目标 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应较好地掌握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有科学严谨和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 以在职人员为主攻读工程硕士学位,为我国大中型企业和工程建设部门培养和输送工程实践能力强并具有一定创新能力的应用型、实践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 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应掌握所从事的材料科学与工程领域的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门知识以及管理知识;掌握解决工程问题的先进技术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具有独立担负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工作的能力。 二、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参加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简称GCT)、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达到湖北大学录取分数线要求,具有理、工、管理、经济类等专业背景的本科毕业生。获得学士学位学历3年以上,或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4年以上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以及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 三、学习年限及学分要求 1.在职工程硕士生采取进校不离岗,以业余学习为主的培养方式,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攻读学位期间在校学习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6个月。 2.学位论文(设计)由校内具有工程实践经验的导师与工矿企业或工程部门的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联合指导。 3.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的学习年限一般为2-4年,最长不超过4年。 4.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低于32学分。
四、课程设置 工程硕士生的学位课程针对材料科学与工程领域特点和企业需求进行设置。教学内容具有宽广性和综合性,反映当代工程科学技术发展前沿的最新水平。其中外语课程的要求是能比较熟练地阅读本领域的外文资料,数学课程的要求是掌握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数学方法,专业课程的要求是强调本领域的新技术、新方法和新工艺的学习与实践。攻读本领域工程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应获得总学分不少于32学分: (一)学位课程不低于17学分,包括公共课6学分、数学类3学分、专业学位课8学分; (二)选修课程不低于15学分; 具体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见附表。 五、教学方式 课程教学分课堂讲授、讨论、和读书报告三种方式。考核方式包括:01-闭卷考试、02-开卷考试、03-实验(研究)报告。 六、学位论文 实行双导师制,由校内具有工程实践经验的导师与校外来自企业的责任心强的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联合指导学位论文。学位论文(设计)选题应直接来源于生产实际或者具有明确的生产背景和应用价值,可以是一个完整的工程设计项目或技术改造项目,可以是技术攻关研究专题,可以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的研制与开发。具体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选取: ①一个较为完整的工程技术项目或工程管理项目的规划或研究; ②工程设计与实施; ③技术攻关、技术改造、技术推广与应用; ④新产品、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的研制与开发; ⑤在有关材料领域中引进、消化、吸收和应用国外先进技术项目; ⑥其它直接来源于生产实际或具有明确工程背景与应用价值的课题。 七、毕业与学位授予 工程硕士生必须取得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全部学分,完成所有环节,成绩合格,方可申请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工程硕士学位论文应有2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评阅,其中至少有一位是来自企业的专家。答辩委员会应由3-5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学校、企业导师均可参加答辩委员会,导师以外的答辩委员会委员不得少于3人。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必须包括工程硕士生所在单位以外企业的专家。 工程硕士学位论文的评审应着重审核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研究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审核学位论文工作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注重考查其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新思想、新方法和新进展;审核其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计的先进性和实用性;审核其创造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通过课程考试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由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材料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计划表(非全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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